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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目前普遍认定的诊断标准,是1984年Dr.van der Liden 提出的强直性脊柱炎诊断准则- a.下背痛及僵硬,休息无法减轻,持续三个月以上. b.腰椎活动范围受限. c.扩胸范围受限. d. X光有荐肠关节炎,双侧二级或单侧三级以上. ※ 确定诊断:第四点加上1-3中任何一点,1987年Dr. Liden又提出新的诊断标准如下,此标准反应了家族 病史及HLA-B27的角色,应可提高诊断的敏感度, 值得推广: a.发炎性下背痛,45岁以前发病. b.HLA-B27阳性或家人有强直性脊柱炎病史,且具下列 任何一点者: (1)反复性无法解释的胸痛或僵硬. (2)单侧葡萄膜炎及肌腱、韧带与骨骼交接处的发炎. (3)其它血清阴性脊椎关节病变. c.腰椎活动范围受限. d.扩胸范围受限. e. X光有荐肠关节炎. 相关链接: 强直性脊柱炎 强直性脊椎炎 强直性脊柱炎治疗 什么是强直性脊柱炎 |

